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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并同意《IPS易捷支付服务协议》
IPS易捷支付系统注册协议 IPS易捷支付系统是上海环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迅公司”)为系统商户进行在线交易和结算所提供的电子商务管理系统,为保障商户的权益,商户在自愿注册使用本系统前,必须仔细阅读并接受本注册协议的所有条款。一经注册使用IPS易捷支付系统即表示商户完全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 一、服务内容 1、网上支付服务。本支付系统为注册商家提供了支付软件包,商户根据安装说明可自行将环迅公司支付平台安装在商户交易系统中,在电子商务交易中由环迅公司提供安全的网上支付服务。 2、 在线查询服务。本支付系统为商户提供了商户后台,可令商户即时查询到电子商务网上交易详情,并提供了商户及网站信息的管理功能; 3、按期结算服务。在收到银行与环迅公司结算的款项后,本支付系统根据结算条款定期将交易款项结算给商户。 二、风险提示 鉴于网络支付技术及国内、国际电子商务环境目前均尚未成熟,其电子商务立法以及信用体制还不完善,在这种情况下用户作为商户在开展电子商务业务时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商户已充分知晓并同意承担合作中存在的包括但不限于如下风险:银行卡被不法分子盗用、持卡人否认交易或拒绝付款、网络故障导致的信息延误或遗漏、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等导致的经济损失。 三、特别说明 1、商户在注册时,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银行账户和开户人姓名,环迅公司在审核时将默认商户所注册的银行账户的开户人即为注册商户,相关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也将由所注册的银行账户的开户人承担。 2、商户在注册时,应向环迅公司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的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环迅公司将在开始结算前进行商户身份验证,所需验证费用将从结算款中直接扣除。因商户故意或疏忽导致身份验证未能通过的,由商户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环迅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环迅公司负责IPS易捷支付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保证向商户提供上述的各项服务。 2、环迅公司负责受理涉及IPS易捷支付系统出现问题的投诉并解决相应的纠纷,商户与其客户之间因网上交易可能发生的任何纠纷,由商户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3、环迅公司有权在商户因业务或联络方式变更、终止而未及时通知,且在环迅公司多次联络无回应的情况下,对银行持卡人客户提出的退款请求(此款未转账给商户)进行处理,把银行持卡人客户在商户网站已提交的订单款项转回持卡人账户。 4、环迅公司设立客服咨询和联系电话,负责解答商户在使用环迅公司支付平台中的遇到的各种疑问,并及时解决双方在数据对账、资金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二) 商户的权利和义务 1、商户应在其网站支付页面的显著位置嵌入环迅公司提供的LOGO图形链接,及环迅公司提供的其网站上的商户帮助页面的链接。 2、商户应严格遵守环迅公司有关的管理和运行规定,并享有环迅公司为商户提供的服务和优惠条件。 3、商户应如实向环迅公司提供有关资质资料,包括公司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商户承担因资质资料不准确、不真实而引发的一切责任。 4、商户不得将环迅公司的服务电话作为商户的客服电话刊登在商户的网站上误导客户,一经发现环迅公司有权随时终止为商户提供的各项服务。 5、商户在网上发布的所有信息和从事的商务活动必须严格遵守现行法律法规、政府及工商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并独立承担与此相应的责任。商户独立承担因其网站信息虚假、陈旧、错误或不详实造成的投诉、退货、纠纷等责任。 6、在未得到环迅公司书面授权情况下,商户不能擅自转载、复制、截取、篡改环迅公司网站上的内容,或创造与这些内容有关的衍生产品。 7、商户负责承担和处理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客户投诉或相关法律责任。 8、商户应在其网站页面上如实描述环迅公司支付业务,商户不得采用技术手段或其它非法手段截获持卡人的卡信息,代替持卡人提交订单。商户必须在其网站引导持卡人到环迅公司支付平台亲自提交订单。 9、商户业务正式上线之前,环迅公司有权进行全面的评估考核,如果商户业务未能通过环迅公司的考核而不能正式上线,则环迅公司有权终止本协议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正式上线后商户终止服务或业务发生变更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环迅公司,否则须承担由此给环迅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开通流程 1、商户进入环迅公司网站填写申请资料,并提交申请; 2、环迅公司对商户资料进行审核 3、通过审核后环迅公司告知商户相关的信息。 4、双方进行接口开发及测试。 5、双方在做好技术对接后,环迅公司正式开始为商户提供网络支付服务和进行交易结算。 六、服务费用 单笔交易手续费标准 交易手续费1% 结算周期一周,结算汇款2元/次 交易手续费和结算汇款费在商户每笔交易结算时,由环迅公司在该笔交易结算资金中直接扣取。 七、结算和退款 (一)结算 1、环迅公司以网上电子划款转账的方式,将相应的交易款扣除相应手续费后,划转到商户提供的法定账号中。若商户因各种原因变更账号时,需及时向环迅公司提供带有公司公章的变更通知。因商户账号变更但未及时通知环迅公司导致增加的额外成本或损失,由商户承担。因商户变更账号或指定收款单位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商户承担。 2、环迅公司收到银行划出的结算资金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划入商户提供的有效账户(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此期间交易款少于1500元人民币时,需等金额累计至1500元以上时再给予结算。 3、订单交易数据环迅公司将保留三个月。商户应及时下载交易数据并存档。超过三个月以上的数据查询,经环迅公司同意后可与环迅公司客服人员联系。 4、环迅公司支付平台按照每笔订单金额计算手续费,双方认可因小数点后两位进位而导致手续费存在微小误差。 (二)退款 对于交易过程中出现的、由于商户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缺货、无法运货、质量问题等等,造成退款处理的情况,按以下规定处理。 1、商户按本协议约定并遵守环迅公司《网上退款规定》,通过商户后台向环迅公司提出退款申请。 2、商户向环迅公司提出退款请求时,商户在环迅公司账户中应有足够退款的账存资金,或者商户须按要求退款的金额将款项转账至环迅公司账户,环迅公司收到该款项后向客户做出退款处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商户承担。 3、退款时环迅公司不再另收取手续费,但若银行或电信等相关方面需要另行收取相关费用,则此费用由商户承担。 4、扣款过程中已收取的手续费不退还,此费用由商户承担。 5、商户负责解决消费者拒付而导致的退款问题。 八、保密条款及知识产权 双方在合作期内获得的有关对方的信息资料及本协议已签订或将来可能签订的附件内容均为保密信息。未经环迅公司书面同意,商户不得将本协议内容以及环迅公司提供给商户的相关技术资料、数据等透露给第三方。 环迅公司保证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商户注册资料及商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环迅公司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1) 事先获得商户的明确授权; (2) 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3) 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4) 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5) 为维护环迅公司的合法权益。 双方对在履行协议中获得的对方商业机密负保密责任,此责任不因协议的终止而失效。 甲乙双方保证其员工及代理人履行本条的保密义务。本条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终止。 环迅公司提供的服务内容可能包括:文字、软件、声音、图片、录象、图表等。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商标和其它财产所有权的法律保护。 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本协议签订后发生的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鉴于网络所具有之特殊性质,不可抗力亦应包括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发作、银行掉单、电信部门技术调整、银行政策调整导致之影响、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在内的任何影响网络正常经营之情形。 2、若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一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出具相关证明,则本协议内受影响之条款可在不能履行之期间及受影响之范围内中止履行。 3、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双方可以协商解除本合同。 十、协议变更及解除 1、环迅公司有权在必要时单方修改或变更本服务协议之内容,一旦本协议的内容发生变动,环迅公司将会通过适当方式向商户提示修改内容。 如果商户不同意环迅公司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商户有权停止使用本协议提供的服务。如果商户继续使用本协议提供的服务,则视为商户接受环迅公司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 2、发生下列情形,守约方可以立即终止本协议。 1)、 双方未履行相关义务。 2)、 商户未按时交纳接入费和服务年费。 3)、 双方在协议期间内存在其他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 十一、违约责任 1、 环迅公司和商户中的任何一方违反在本协议中所做的保证、承诺或其他条款,均构成违约。因违约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主张实际损失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4、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违约,双方互不负赔偿责任,但对怠于履行通知义务所导致的对方的损失不能免责。如因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双方应协助对方或共同向过错方寻求赔偿。 5、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或义务的放弃。所有放弃均应以书面形式做出。 十二、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协议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协议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3、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环迅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